安徽鹽業(yè)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擬將公司所屬位于桐城市山水龍城10網點105-106室門面房對外招租。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基本情況
擬出租房屋位于桐城市山水龍城10網點105-106室,共2間,房屋面積合計204.46平方米,該區(qū)交通便利,公建配套設施齊全,現對外公開招租。具體如下:
房產 | 性質 | 面積 | 租金單價(元/平米/月) | 年租金(元) |
桐城市山水龍城10網點105室 | 商業(yè) | 102.16 | 14.54 | 17825 |
桐城市山水龍城10網點106室 | 商業(yè) | 102.3 | 14.54 | 17849 |
合計 |
| 204.4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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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招租方式
采取有底價的方式競租,底價為月租金14.54元/平方米,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賃使用權。
三、承租條件
1.承租人應是法人、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,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。
2.承租方應按國家法律規(guī)定合法經營。
3.本次招租,競租人自行到現場勘驗。
四、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(guī)定
1.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用途;
2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進行賭博、吸毒販毒、賣淫嫖娼、制黃販黃、偽造證件、印刷非法出版物、制造銷售假冒偽劣商品、窩藏犯罪人員、窩藏和銷售贓物等違法犯罪行為;
3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從事傳銷或變相傳銷、違法開辦診所、非法行醫(yī)和非法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等違法活動;
4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違法從事職業(yè)介紹、婚姻介紹、培訓以及房地產中介等活動;
5.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從事生產、儲藏、經營易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活動。
6.租賃期內,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,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、分租、出借租賃房屋;承租期間不得在場所內亂搭亂建,不得將場所分割給他人使用,否則視作違約。
7.租賃期內,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(fā)生的水、電、燃氣、通訊(網絡)、垃圾清運、物業(yè)管理、停車等相關費用。
8.合同期滿或終止時,承租人須將租賃房屋場所恢復原樣并且無條件交還給出租方。
五、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
租賃期限1-3年,租金支付方式另行協商。
七、報名時間、地點及聯系人
2024年10月16日-2024年10月30日。有意者請持有效證件,于2024年10月30日17:00前到我公司資管部報名(地址:合肥市廬陽區(qū)長江路180號徽鹽商務中心36樓)。
未盡事宜,安徽鹽業(yè)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擁有最終解釋權。
聯系人:張經理 聯系電話:18297536163
安徽鹽業(yè)小額貸款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5日